张良计诉园子侵权案(用户转载张良计公众号文章)一审结束了,案子很简单,庭审过程也很简单,向大家汇报一下最新进展。

一审的结果是以下2个关键点将决定法官如何判决:
1)原告(张良计)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转载文章给原告造成的实际损失
2)被告(园子)缺少足够的证据证明转载文章是用户而不是平台自己发布的

对于第1点,原告不提供证据,由法官判断应该赔偿多少合理。

对于第2点,法官让我们在7天内提供用户的实名信息(身份证信息或者手机号)证明转载文章是用户发布的。如果能提供,平台就没有责任;如果不能提供,由平台承担侵权责任。

原告是律师出庭,轻车熟路,胸有成竹,胜券在握,在起诉之前就知道我们最大的弱点。

我们的弱点是转载文章的用户是在园子启用实名注册(手机号验证)之前注册的账号,注册时没有绑定手机号,后来我们虽然在博客后台针对没有绑定手机号的用户进行提示,但没有强制绑定,这位用户依然没有绑定。

另外一场还未开庭的诉讼也是这个情况,这位律师厉害之处就在于在发起这2个起诉之前就知道两位转载文章的用户没有进行完成实名验证。

目前我们只有这位用户的邮箱、IP地址与姓名信息,没有身份证号码,也没有手机号,现在园子胜诉只有2个可能:
1)通过这位用户的qq邮箱证明其身份
2)找到这位用户的手机号或者身份证号码

这位用户今年登录过2次,分别是2023年3月(原告取证时间是2023年2月,起诉时间是2023年5月)与2023年8月(立案时间是2023年9月),我们之前尝试邮件联系这位用户,但这位用户没有回复。

接下来就是法官根据我们提供的证据进行宣判,或者我们和原告进行调解。

(这篇博文在上海回杭州的高铁上匆匆完成)

10-30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