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官网发布关于对《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北京市教委发布征求意见稿: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APP一律停止运行-LMLPHP

公告称,为认真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以下简称“双减”工作)的相关要求,促进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教育APP,以下简称教育移动应用)有序健康发展,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北京市教育移动应用审核备案及日常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教育移动应用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我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及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

《征求意见稿》将教育APP分为两种类型:学科培训类(中小学学科)和非学科培训类(非中小学学科)。此外还规定了学科培训类APP的面向人群,既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包括高中生。

《征求意见稿》要求教育移动应用的提供者应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及时在教育部备案管理平台(app.eduyun.cn)进行提供者备案,并落实备案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选用未经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统一选用的不得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针对非学科培训类,《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要求:

非学科培训类,面向学龄前儿童培训的教育移动应用一律停止运行;

非学科培训类教育移动应用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中小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不得利用直播功能开展学科类培训,平台类的移动应用不得为非合规机构利用直播功能提供开展学科类培训服务。

另外,《征求意见稿》提及,市教委在官方网站建立公示专栏,动态公布教育移动应用黑白名单,及时公示经审核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及其提供者,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列入灰名单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列入黑名单,联合市委网信办、市通管局进行查处。对应备案而未备案的教育移动应用,一旦发现,市教委将联合相关部门从快从速查处。

02-18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