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下调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的通知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属公立医疗机构:

为做好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更好地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个大局,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公立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检价格不超过14元/人次,多人混检价格不超过2.6元/人次。

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为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上浮为零,下浮不限。项目具体规范及价格见附件。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单纯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四、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技术指导、质量监管和服务管理。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25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11-24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