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

全媒体记者 黄宙辉 通讯员 粤文旅宣

近日,广东省《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该《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广东全省博物馆数量达400家;到2035年,广东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博物馆强省;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建设“博物馆之城”。据悉,截至2021年12月,广东共有备案博物馆370个,其中国有博物馆248个、非国有博物馆122个,数量居全国第四位。

支持广深等地建“博物馆之城”

《实施方案》提出了十二项主要任务,包括:统筹不同区域博物馆发展;整合不同层级博物馆发展;协调不同属性博物馆发展;促进不同类型博物馆发展;推动革命历史类博物馆发展;提升藏品保护水平等,为不同区域、层级、属性、类型的博物馆明确未来发展定位。

其中,《实施方案》明确,鼓励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博物馆总馆,支持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建设“博物馆之城”,探索在文物资源丰厚区域建设博物馆聚集区。据介绍,东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博物馆之城”建设,目前广州、深圳、佛山、梅州、东莞、潮州等地“博物馆之城”建设成效明显,为城市发展注入文化力量。

《实施方案》还提到,实施广东博物馆改革发展计划,全力推动创建1家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重点支持广东省博物馆、南越王博物院、广东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开展创建工作;鼓励将具有部分博物馆功能、但尚未达到登记备案条件的社会机构,纳入行业指导范畴,孵化培育乡情村史馆、社区馆、校史馆、企业史馆等类博物馆,助力一批类博物馆发展。

在提升藏品保护水平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博物馆藏品数字化保护利用工程和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工程;支持馆藏珍贵濒危文物、材质脆弱文物保护修复;推进广东文物保护科技中心、广东省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广东省文物考古标本馆的建设,打造区域性文物保护科技服务先进平台。

实施“博物馆+”促进跨界融合

《实施方案》还从优化管理体制、健全激励机制、倡导社会参与等方面,提出深化博物馆领域改革创新的主要思路。

其中,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文创产品研发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

推动博物馆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教育和文创开发;鼓励博物馆与社会力量创新文创开发合作模式,向社会开放共享文化创意产品资源库;实施“博物馆+”战略,促进博物馆与教育、科技、旅游、商业、传媒、设计、演艺、餐饮等跨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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