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记者了解到,《预案》规定了处置燃气突发事件的事件分级、组织指挥体系、监督管理等内容,以指导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此外,《预案》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燃气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重建等防范应对工作。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发生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不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

《广东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正式发布-LMLPHP

如实报告燃气突发事件,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涉事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获悉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燃气管理部门接到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对事态的严重性、可控性和紧迫性进行研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燃气管理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燃气突发事件有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重大以上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燃气管理部门接到燃气突发事件报告后应逐级上报,一般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应逐级上报至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较大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应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应逐级上报至国务院。

事件分级、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级别

《预案》指出,燃气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大、一般四个等级。其中,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并立即成立省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作为省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框架下的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燃气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燃气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根据燃气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并结合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 态势和可控性等因素,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为I级、II级、 DI级、IV级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预案》明确,信息发布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伤亡情况、 应对措施、事件救援处置情况等。

特别重大、重大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由省指挥部做到快速反应,在5小时内发布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处置进展和情况变化做好后续发布工作。较大、一般燃气突发事件发布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法律、法规对信息发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 全媒体记者 黄士 范晗越

图 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09-15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