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专门立法。1月20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就该条例举行新闻发布会。南都记者采访了省人大财经委、法制委,省工信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立法专家,对《条例》进行解读。

彰显广东建设制造强省的决心和信心

据了解,《条例》是在国家上位法空白情况下,地方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先行性立法。

广东为何要率先就制造业发展立法?对此,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余立钢表示,广东是制造业大省,当前在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面临工业用地缺乏保障、亩均效益不高、技术引进受制、招商引资机制不畅等诸多现实问题,制约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有必要通过立法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和要素瓶颈,推动我省制造业规模和发展水平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同时,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和总结提升制造业发展经验的客观需要。

“《条例》的出台,将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提供有力制度支撑。彰显了广东坚定不移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省的决心和信心。”余立钢说。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黄伟忠表示,《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统领,运用法律语言将国家和省的各项决策部署转化为法规条文,将广东“实践经验”固化为法规内容,为我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牵住科技创新引领“牛鼻子”

创新是第一动力。2023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科技创新提到首位,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逻辑起点,强调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体现了顶层设计对科技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视。

黄伟忠在解读条例亮点时表示,《条例》也紧紧牵住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这个“牛鼻子”,坚持创新理念、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促进技改创新、强化制造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制造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条例》明确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应当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引领、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的原则,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集群化发展。

同时,《条例》规定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向制造业企业开放共享,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制造业企业开展合作研发。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化技术研发攻关、承担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促进制造业创新成果产业化。

技术改造是创新驱动必不可少的部分,是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条例》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明确要推动制造业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支持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同时规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

另外,《条例》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规定支持制造业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支持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联合创新。

围绕“五大提升行动”立足广东特点

2023年6月,广东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强调,要始终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在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上取得新突破,深入实施大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大企业、大环境“五大提升行动”。

黄伟忠表示,《条例》的另一个亮点就是突出“大产业”发展、“大平台”建设、“大项目”建设、“大企业”发展,突出营造“大环境”。

例如,在突出“大产业”发展,强调产业链安全稳定方面,《条例》明确了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的核心路径,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推动产业发展迈向中高端。同时《条例》立足广东特点和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对大湾区制造业协同发展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也作了规定。

“大平台”建设方面,《条例》围绕园区建设管理,规定推动建设大型产业集聚区和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支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工业园区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优化制造业区域发展布局。

营造“大环境”方面,《条例》规定畅通常态化政企沟通联系渠道,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代表定期面对面协商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制造业企业意见和诉求,依法帮助其解决问题。同时《条例》还在智库支持、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考核和容错机制等方面,多方位、多维度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另外,《条例》强化组织、要素两个保障,《条例》明确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制造业领域,鼓励社会参与制造业相关活动。要求加强要素资源科学配置,、资金和金融支持以及用地保障、用能保障,规定应当保障制造业项目合理用能需求,采取减少供应层级等措施降低制造业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丛中笑指出,《条例》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改革引领、开放融合、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的原则,以地方立法促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条例》充分体现了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制造业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坚持协调发展,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坚持绿色发展,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构建绿色生产方式和制造工程体系 ;坚持开放发展,提高制造业发展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坚持共享发展,让广东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成果惠及粤港澳大湾区。

2024年力争推动超9000家工业企业技改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红表示,《条例》将与《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以及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系列政策,形成“1+1+X”体系,全方位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她表示,接下来,将从塑造体系、强化创新、促进转型、拓展纵深、优化环境五方面来贯彻落实好《条例》。

吴红透露,接下来广东将提升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能级,实施5个未来产业集群行动计划,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提质升级,2024年力争全年推动超过9000家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培育壮大集成电路、新型储能、新能源汽车、新材料、低空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兴产业,在6G、人工智能、深海空天等领域下好先手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链主”企业引领、单项冠军企业攻坚、专精特新企业筑基、大中小企业融通协作的发展格局。

她表示,广东还将全力推进“突围工程”,持续推进“广东强芯”工程、核心软件攻关工程和汽车芯片“攀登”计划,组织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提升制造业“含智量”“含绿量”“含金量”,力争新增推动9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同时,高质量建设15个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7个大型产业集聚区、96个省产业园,持续推进特色产业园培育和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园区管理效率和发展能级,推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更好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引导县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工业,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

广东省制造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广东工业经济在恢复中持续向好,工业总量规模居全国前列。2023年,初步测算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超18万亿元,约占全国八分之一。

结构质量居全国前列。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约为30%、55%,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形成8个万亿级别集群引领的“8372”战略性产业集群发展格局,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四成,7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入选国家队。广东打造中国集成电路第三极从蓝图规划加速形成现实画卷。广东汽车产销量居全国第一,工业机器人的产量已连续三年稳居全国第一。广东数字经济规模超6万亿元,居全国第一。

动力潜力居全国前列。工业投资连续35个月保持两位数增长、创出18年来同期最快增速,技改投资持续保持11个月两位数增长、创出6年来同期最快增速。全省累计建设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家,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7年居全国首位。

优质企业居全国前列。拥有10家制造业世界500强企业、24家制造业中国500强企业,132家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累计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28家。全省规上工业企业超7.1万家、约占全国的七分之一,居全国首位。

采写:南都记者 吴璇

01-22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