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效率,推进非现场监管,强化监管信息共享,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V1.0(试行)》。

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实施现场检查或非现场监管,使用本接口规范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机构)提取数据时,可要求银行、支付机构提供CSV格式等相关数据库文件格式,或采取接口对接形式提取。相关机构应按照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要求制作相应格式数据,如采用数据库文件格式,应按照本接口规范定义的字段类型和长度提取数据。如采用文本格式的,应确保分隔符与数据内容的有效区分,在字段内容加半角双引号,以“|”分割。应可按照要求的目标时段、目标商户分割数据,涉及到特殊符号的,一律使用半角。

银行、支付机构应据实提供相关数据。所有字段内容均为必填项,如系统未采集某字段数据内容或该字段不适用某业务的,用@N填写。

  • 接口规范定义及说明
  • 支付业务数据接口总览表。

说明:基础数据接口是指被检查单位应提供的支付业务基础数据。汇总数据接口是指被检查单位对支付业务数据进行初步的汇总处理,提供目标时段内的全部客户的汇总数据。明细数据接口是指被检查单位提供目标时段内全部客户或指定客户的明细业务数据。

  • 特约商户身份信息记录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截至检查期限结束日仍然存续的所有银行卡线下收单(如传统POS收单、MPOS收单、智能POS等其他创新型机具收单方式)、线下扫码支付(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业务)、网络支付业务、预付卡业务特约商户,以及检查期限内销户的特约商户;每个商户一条记录,如果同一商户存在不同业务种类(业务种类包括银行卡线下收单、线下扫码支付、网络支付业务、预付卡业务)的,则每个业务种类产生一条记录。

  • 银行卡线下收单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所有特约商户开展银行卡线下收单业务涉及的交易流水。其中,调取上述交易流水的具体业务时间段可由检查组另行单独指定。

  • 线下扫码支付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所有特约商户开展线下扫码支付业务涉及的交易流水。其中,调取上述交易流水的具体业务时间段可由检查组另行单独指定。

  • 网络支付业务(不含线下扫码支付)特约商户交易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所有特约商户开展网络支付业务(不含线下扫码)涉及的交易流水。其中,调取上述交易流水的具体业务时间段可由检查组另行单独指定。

  • 预付卡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所有特约商户开展预付卡业务涉及的交易流水。其中,调取上述交易流水的具体业务时间段可由检查组另行单独指定。

  • 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仍然存续的所有涉及记载客户备付金的账户,含客户备付金账户、银行为支付机构开立的具备客户备付金账户性质的内部账户、其它支付机构为本机构开立的具备客户备付金账户性质的支付账户或其它类似性质的账户,以及检查期限内销户具备上述性质的账户。

  • 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在《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清单》所列的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流水,即Acc_no字段与《客户备付金性质账户清单》中Acc_no字段对应的账户流水。

  • 收单类业务账户资金流水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银行开展收单类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代收、代付、银行卡线下收单、扫码等)的账户(包含实体账户、银行内部户、会计科目等)的账户流水。

  • 外包服务机构身份信息记录表。

说明:本表数据范围为检查期内,银行或支付机构开展银行卡线下收单、线下扫码支付业务合作的外包服务机构(含聚合服务商等)名单。

  • 银行卡线下收单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汇总表。
  • 线下扫码支付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汇总表。
  •  网络支付业务(不含线下扫码支付)特约商户交易流水汇总表。
  • 检查期内预付卡业务特约商户交易流水汇总表。

银行监管报送系统介绍(一):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LMLPHP银行监管报送系统介绍(一):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LMLPHP银行监管报送系统介绍(一):支付结算合规监管数据接口规范-LML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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