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女教师发绝笔信”一事持续引发关注。

8月4日晚,南都记者从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公安分局珠山派出所获悉,至当日23时,当事人李秀娟夫妇已从派出所内离开。此前,二人在徐州云龙湖景区被找到,并前往该派出所协助调查。

与此同时,一份名称为“丰教报字【2019】44号签发人谢辉”的丰县教育局报告引发关注。4日晚,南都记者从丰县教育局权威人士处获悉,这份报告内容属实,确由教育局负责人签发,签发人员谢辉系丰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报告显示,针对李秀娟因女儿眼睛被误伤反映一事,丰县教育局称,李秀娟反映其是丰县实验小学四年级学生梁某某家长,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调查其女儿在学校被打伤、眼睛致残的问题。

报告提及,经调查,2018年3月12日下午放学时,丰县实验小学李某、秦某在走廊排队时,拿着校服打闹,无意间用校服拉锁碰到梁某某的左眼,事发后班主任常老师进行调查处理,未发现梁某某眼睛有异常症状,其后,梁某某正常上学。约一个月后,李秀娟发现孩子左眼眼皮有个疙瘩,去丰县人民医院检查,4月16日,梁某某在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做了眼睑肿物切除术,就医后李秀娟要求学校出面协调医药费问题。

报告称,丰县实验小学曾多次协调此事,李秀娟提出的36万多元赔偿金协调未果,涉事学生家长及学校均建议李秀娟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但遭后者拒绝。对于处理结果,报告称,李秀娟表示不服,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查请求,也未走诉讼途径解决诉求,报告称李秀娟身为公职人员,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经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秀娟记过处分。报告最后称,该县教育局及实验小学代付了3万余元的治疗等费用,建议剩余费用李秀娟通过法院途径解决。

8月4日下午,丰县政府曾通报称,已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当事人李秀娟反映的不公正待遇问题开展全面调査,并将根据调查事实,依法依规公正严肃处理。当日中午,一篇《这封信发出时,我和丈夫准备离开这个世界了》的文章在微信朋友圈引发关注。文章当事人李秀娟称其与丈夫均为徐州丰县周楼小学教师。该文章自述称,其9岁的女儿嘉嘉被丰县实验小学同学无意伤害失明后,其与丈夫在寻求索赔及带女儿北上求医过程中,遭遇当地有关机构“不公平对待”,因此产生轻生念头,引发网友关注。

采写:南都记者 黄驰波 见习记者 诸未静

08-05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