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在眉山、乐山两地身负多起命案的犯罪嫌疑人冯学华吗?被网友称为“悍匪”的他在逃亡439天后,于50岁生日时被警方抓获。

当他再一次出现在媒体面前,时间已过去7个多月,地点已换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29日下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

和刚被抓获时相比,冯学华像变了一个人,小平头配上黑色夹克,刮了胡子的脸上干干净净,圆润,也有了血色。

“他长胖了。”旁听席上,不少人纷纷感慨。

和被抓获时相比,冯学华是胖了不少。

被抓获那天,是2019年2月16日,冯学华50岁生日,村民们的当头一棒,让他被抓时的形象不堪:头上血迹已凝固,身上沾满泥土草屑。

在逃亡439天里,惊恐、害怕等情绪一直伴随着他,长期东躲西藏、食不果腹,让穿着一身绿色羽绒服的冯学华又黑又瘦,逃犯味十足。

被带回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后,他头上包扎着纱布,胡须稀疏,两只眼睛空洞无力,一直望在地上,仿佛随时可能睡着。

不过,面对民警端来的饭菜,他却一口气吃下五六片回锅肉,虽然话很少,但渐渐有了精神。

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民警分析,逃亡时东躲西藏,被抓了,就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了。

此外,被抓了后的伙食,也要比逃亡时有规律,所以冯学华身体就长好了。

听到议论纷纷的冯学华头也没抬,径直走上了被告席。

3条人命,5宗罪,实际上,在宣判前,冯学华就似乎知道结果是什么了,在法律援助时,他先后拒绝了两拨律师,甚至在庭审时话也很少,面对法官的询问,他几乎都是回答一个字“是”。

他有愧疚,也有牵挂:是他的妻儿。

11月29日下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

“悍匪”冯学华一审死刑 一受害人73岁老母亲当场泪流满面

11月29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冯学华案。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冯学华在眉山市东坡区白马镇、修文镇杀害三人,在乐山入室抢劫强奸2人。

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法庭宣判现场,其中一名受害人阚某的73岁母亲说起女儿被害一事,仍然心痛不已。“现在想起来都很气。”

宣判过后,阚某母亲泪流满面,“我女儿和他无冤无仇的,就这样被害死了。”

而对于判决结果是否满意,阚某另一亲属说道:“满不满意都没啥用了,再怎么也挽回不了亲人的生命了。”

据悉,2017年12月4日,冯在其老家犯下第一起命案,受害人余某是其邻居,距冯住所仅有百米。

其家人在12月5号报案后,警方于次日锁定嫌疑人,并于12月7号几经搜寻,在一枯井处发现受害人尸体。

抛尸地点距离冯住所仅有几十米远。冯在抛尸后,还用砖头树叶等进行了伪装,警方通过警犬发现受害人尸体。

12月5号,冯在其老家3公里外再次犯下命案,受害人阚某与其相识,还一起外出打过工,冯将阚某抛尸于果园林。

经侦查,系冯所为,两案并案。

2018年10月17号,第三名受害人罗某下班后,独自回家后失踪,警方侦查发现,系冯所为,尸体在另一处枯井发现,犯罪手法与首次犯案类似。

罗某与其也是邻居,两家相隔100多米。

2017年至2019年,冯学华先后在眉山、乐山作案。

今年2月16日,经过439天艰苦缉凶,冯在乐山井研被抓获归案。

被抓时,其刚好年满50岁。

11-30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