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媒体记者 高焓 通讯员 叶金鑫

2月16日,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了2022年广东民政工作,聚焦高质量发展谋划下一阶段工作,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

将40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预警范围

会议指出,2022年全省民政系统全力推动广东民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广东省编密织牢民生‘兜底网’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受到通报表扬。

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兜牢兜准。提前完成省十件民生实事底线民生提标任务,完善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平台,将405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预警范围,持续将72.1万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率先在全国建立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补贴制度,8个县(市、区)成功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全省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达157.7万人次,补贴标准和覆盖范围居全国前列,补贴申请“全省通办”“跨省通办”。

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走深走实。全省2.6万多个村(居)建立公共卫生委员会,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村“两委”干部补贴稳步提高。打造185个村(社区)“一站式”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示范点。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促进社会就业。“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如期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全省依法登记或认定的慈善组织1909个,备案慈善信托79单,备案规模9.1亿元。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达87.2%。

基本社会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全省共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1万个,为1.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建有家庭养老床位超过1.7万张,全年培训养老护理人才8.6万人次。全年“跨省通办”婚姻登记量居试点省份首位。

广东民政晒2022年“成绩单”,明确2023年要这样干→-LMLPHP

民政事业基础保障进一步夯实扎稳。民政立法、执法、普法和智慧民政建设有效推进。毫不松懈抓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最大程度守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健康。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专项救助

会议还部署了2023年全省民政工作重点任务:

聚焦兜牢民生底线。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兜底线提标工作;加强对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专项救助,落实特殊困难群体帮扶政策。构建大救助平台,推进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一件事”集成改革;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聚焦满足群众养老需求,加快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广东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作用,优先保障特困老年人及低保、低保边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失能、高龄、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健全完善城市“街道-社区-小区-家庭”四级和农村“县-镇-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探索建立区域间、机构间对口协作帮扶机制;发挥粤港合作社会福利专班作用,支持和推动与香港、澳门地区养老服务交流合作。持续深化跨省合作“旅居养老”。

聚焦儿童权益保障,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制度。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育制度,加强集中供养孤儿照料护理补贴服务,推动健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贴等保障制度。出台收养登记评估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兜底监护服务机制,切实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牵手行动”,加强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探访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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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效能基层治理,奋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的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提高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提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能力。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巩固“社区万能章”治理成效,推广数字化社区证明。推动横琴、南沙等地开展基层治理示范工作;探索建立乡镇(街道)议事协商制度,引导各地广泛运用议事协商机制推动群众参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

聚焦发挥正能量,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十项重点行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阵地建设。开展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度参与“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百城千社万企助就业”专项行动和行业协会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

聚焦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双百工程”和慈善事业发展。推动“双百工程”从“有形”向“有效”覆盖,打造一批标杆社工站;深化“五社联动”实践。优化完善制度,指导慈善组织增强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推进慈善工作示范点建设。推动地市加快志愿服务立法;全面推进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推进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壮大民政领域志愿服务队伍。

聚焦高品质服务供给,优化专项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完成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任务,完善婚姻管理系统建设。全力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加快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开展婚俗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加大优秀婚俗文化服务供给。

聚焦制度规范建设,提高区划地名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建立和完善行政区划变更工作部门联审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区划体制机制和标准体系,推动出台《广东省镇和街道设立标准》。推进“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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