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以“统筹全面依法治市”串起“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全民普法、公共法律服务、刑罚执行”职责职能,形成“六法融合”职能优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司法局深入贯彻实施“系统”观念,充分挖掘广州司法行政工作“六法融合”职能优势,以立法、执法的双向小循环加速驱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大系统不断前行。

科学谋定政府立法计划

问需问计于执法

广州市司法局在起草年度政府立法计划时,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征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意见建议;汇总分析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简称行政执法“两平台”)公开的行政执法事项数据;细致研究历年广州市行政执法情况分析报告、广州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报告,找准找好立法建议项目。

作为政府立法工作部门,广州市司法局承担着统筹政府立法需求、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工作职责。找准具有立法必要性、紧迫性的法规、规章建议项目,是关系立法质量的第一项基础性工作。

2021年,广州市施行综合执法改革的镇街同步上线了行政执法“两平台”,实现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事项全过程网上办案,为科学分析行政执法领域的多发问题提供了数据支持。

2022年,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反映违法建设查处难、旧楼加装电梯纠纷多且涉及面广、相关行政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由此导致行政复议案件频发多发,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经过广州市司法局的认真分析研讨,并充分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的意见建议,成功将《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列为《广州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初次审议的法规案,将《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制定)》列入《广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适时审议项目。

科学设计法规内容

执法人才添助力

针对一些重点民生领域的立法项目,广州市司法局协同起草单位,调用一批具有立法、执法复合能力背景的骨干力量,组成立法专班,开展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助力提升立法质量。

近年来,广州市积极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各部门各区以及相关社会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2022年至2023年,广州市司法局系统梳理当前广州市矛盾纠纷化解呈现出的特点,总结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归纳当前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立法内容,形成《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立法研究报告,并已经成立由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专业人才组成的立法专班,牵头起草《广州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

针对旧楼加装电梯“落地难”的问题,广州市司法局综合运用法制审核、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手段,为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供链条式全方位法治保障,引导矛盾纠纷理性、合法化解积累了丰富经验。2023年,为锁定执法实践中的痛点、堵点问题,精准表达现实需求、科学提出立法思路,精准施策,广州市司法局结合前期积累的矛盾纠纷化解经验,组成《广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制定)》立法专班,提前介入、指导相关立法起草部门开展调研、起草工作,明确立法思路,避免立法脱离实际。

科学检验立法实效

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共享互通

执法检查、立法后评估都是法规、规章实施效果的监督手段,共同推动法规、规章完成动态清理,二者既有区别,又紧密联系。为提升政府规章权威,建立政府规章实施效果的常态化、长效性的解决机制,广州市司法局创新提出“系统化、动态化”维护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与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紧密结合的对接机制,实现执法检查与立法后评估发现的问题双向反馈。

执法检查是对行政执法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立法后评估是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执法检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是立法后评估关注的重点,立法后评估的结果应当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广州市司法局自2021年起牵头编制全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年度计划,各规章实施部门按照要求报送下一年度的规章立法后评估建议项目,在项目的选定上,广州市司法局根据在开展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评价、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督查等监督活动中所了解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立法后评估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后评估项目计划。

2021年,广州市司法局对《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自由裁量标准情形难理解,执法工作人员不会用、不敢用”“裁量幅度无法体现执法实践复杂性”等问题进行梳理,作为评估重点问题,后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顺利推动《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修订)》列入《广州市2023年度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适时审议项目。

04-14 17:12